沈阳晚报、沈阳网讯(记者 丁宁)今后,如果您想要申请留学,可以要求留学机构出示“资格认定”。4月15日,辽宁省教育厅、辽宁省公安厅、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,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作出明确规定,其中要求工作人员不少于10名,办公场所不小于100平方米,同时还要交纳100万元的风险备用金,用于支付留学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。
如果留学机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,致使服务对象在境外发生纠纷或突发事件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;或者存在为服务对象编造、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,留学机构将受到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罚。逾期不改正的,年审不予通过,暂停留学中介服务资格,同时予以公告。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,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工商局、省公安厅依法查处,取消留学中介机构资格。违犯法律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免责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内容,图片,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,不代表本站观点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侵犯到您的权益,请在线联系站长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