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和大家聊一聊L1工作签证。首先,跨国公司为管理人才申请L1签证分为两种:一种是经营多年的美国公司给海外高管或者经理人申请 L1,签证三年有效。另一种是全新的公司,可能就是申请人在美国开设的,签证一年有效。
有人问,新公司何时被允许帮助海外申请人申请L1?一设立就行呢,还是先要雇美国的当地人,达到一定的人数规模才行?
其实,要求并不高,满足三个条件即可。
第一,新公司要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地。能不能不要场地?不可以,这是法律硬性规定。
第二,新公司在开展经营之前,需要打入一笔投资款。新公司完成注册,获得税号,开了银行账户,此时就要打入投资款。
第三,申请人须在美国境外的关联公司担任管理(Executive),比如CEO,CTO,CFO,或者经理(manager) 的职位,至少满一年,不论新老公司。
两家公司要有很紧密的关联,投资款不能随便找个人或者由申请人本人打过来,这会影响到关联关系的认定,如何操作要跟律所确认。着重提醒,投资款不能是非法渠道来的。
以上条件具备后,L1申请条件基本满足了。
最后,如果申请条件满足之后,就只剩下投资款的问题。
关于投资款,其实没有一刀切的答案,这取决于公司经营性质。比方说一个做房地产投资的,需要的资金量就非常大;如果一个做贸易的,就会少很多。不管你从事什么行业,尤其是新公司,要证明投资款能够支撑第一年的所有开销。
第一次申请L1签证并不是很难,费用也属低廉,但它不是一剂万能药,不代表申请人能一劳永逸,一直留在美国。对新公司来说,申请人的签证只有一年有效期,一年后续签时,移民局对企业的经营状况,财务报表,雇员条件就要审查了,要是经营不善,就不给续签,此时申请人只能打道回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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